温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文成县严肃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0日 温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文成县近期出台了《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及编外用工有关纪律要求的若干规定》,为全县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全县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因各种原因不能坚持岗位工作的在编不在岗的各类人员及编外用工均适用《规定》,并将县派农村指导员列入管理范围。

二是明确管理措施。《规定》要求被借用、请病假、事假、离职学习或离岗自主创业的人员,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相关的工资福利政策;擅自离岗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从离岗的次月起核停工资福利,同时停止支付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编不在岗的人员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三是明确处罚办法。对被查实存在在编不在岗问题的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县编委办按照查实的在编不在岗人数相应核减编制。对被查实有在编不在岗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告诫、诫勉谈话等处理。单位一年内发生3人以上在编不在岗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并视情给予调离岗位处理。对为在编不在岗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辞退或解聘处理,对单位主要领导视情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干扰或阻碍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