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典型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部署精神,我市于2011年开始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过一年多的指导培育和创建,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日前,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洞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6家单位通过省级验收,被命名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