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我办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3月23日,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章剑青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确定了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和监督人。
责任书从责任目标、责任范围、责任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签订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回避、不依赖、亲力亲为,一抓到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当好廉洁自律表率。